四川省衛生廳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辦事指南
發布時間:2009-02-19
四川省衛生廳
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辦事指南
一、法定依據
(一)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》(1989年國務院批準,衛生部令第3號發布)第五條:“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衛生監督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。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》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頒發。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》有效期四年,每2年復核1次。未取得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》的單位,不得從事化妝品生產。”
(二)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》(1991年衛生部令第13號)。
二、申請條件
(一)化妝品生產企業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符合衛生要求;
(二)生產工藝流程、車間布局符合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》要求;
(三)具備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,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;
(四)從業人員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;
(五)具有生產產品的微生物自檢能力;
(六)所申報類別的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合格;
(七)產品原材料、配方符合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要求。
三、申報材料
(一)新辦:
1、生產場地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;
2、《建設項目設計審查申請書》及相關材料(標明比例的建筑項目總平面圖、車間布局圖和設備安裝平面圖、工藝流程圖及文字說明、衛生設施說明等);
3、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;
4、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》(可在www.sczw.gov.cn網址下載或省政府政務中心衛生廳窗口領取);
5、生產設備及微生物檢驗儀器的名稱、型號、產地登記表;(不能委托檢驗);
6、檢驗人員資格證明(復印件);
7、衛生管理制度及衛生管理負責人名單;
8、產品配方表(一個品種一張配方表,標明原料名稱(商品名和化學名)并按各物質含量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,同時注明限用物質含量);
9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有效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;
10、從業人員名單、預防性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。
(二)衛生許可復核所需材料(在有效期滿前30日內提交申請):
1、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核申請表》(可在www.sczw.gov.cn網址下載或省政府政務中心衛生廳窗口領取);
2、生產場所及工藝、配方無變化的承諾;
3、生產設備及微生物檢驗儀器增減及運轉情況;
4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有效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。
(三)衛生許可變更所需材料:
1、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變更衛生許可申請表》;
2、需作變更的原衛生許可證;
3、單位關于變更事項的決定書(寫明變更的內容,蓋公章),同時根據變更內容提交相關材料:
(1)變更單位名稱:提交由工商行政部門核準的單位名稱變更通知書復印件,并附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;
(2)變更法定代表人: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職文件(由組建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),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,并附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(3)變更生產地址名稱:提交當地政府或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。
(四)衛生許可注銷所需材料:
1、注銷申請報告;
2、原衛生許可證原證。
以上資料均須提交電子文檔,所交資料均要求A4紙打印(圖紙除外),加蓋單位公章,按次序裝訂;凡要求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,均應在復印件上寫明“系原件復印”,并加蓋單位公章或法人簽字。
四、辦理程序
(一)申請人向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廳窗口遞交申報材料,其中建設項目設計審查認可書在遞交相關材料后成都市內5個工作日內、市外7個工作日內,由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廳窗口出具;
(二)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廳窗口自受理之日起,在承諾時限內窗口首席代表組織進行現場審查,窗口工作人員根據現場審查意見出具審查審核意見,經窗口首席代表審批同意,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;不能作出決定的,經本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,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。對符合條件的,予以許可;不予許可的,書面說明理由,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訴訟的權利。
(三)取件人憑身份證和受理通知單領取辦理結果。
五、辦理時限
(一)法定時限:20個工作日。
(二)承諾時限:14個工作日。
六、收費依據、收費標準
不收費。
七、聯系方式
聯系電話: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廳窗口:(028)86932289
省衛生廳行政審批處:(028)86133143
投訴電話: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:(028)86936179 86936381
省衛生廳:(028)86136334
網 址: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:www.sczw.gov.cn
省衛生廳:www.scwst.gov.cn